十三行遺址
等 級: | 第二級古蹟 |
類 別: | 遺址 |
位 置: | 臺北縣八里鄉小八里坌段十三行小段 |
備 註: | 82-1,84,85地號 |
公告時間: | 80.11.23 |
十三行遺址為臺灣北部平埔族-凱達蘭族祖先的遺留,為北部十三行文化的典型遺址,而且也是此一文化類型在臺北盆地周圍地區,唯一僅存代表性遺址,其年代約在距今一千五百年間,其文化遺留是了解這段期間居住在十三行地區人類之生計、技術、聚落形態,經濟貿易和社會結構等方面的重要研究資料和證據。更由其下限年代,可以和漢人早期開拓臺灣的年代銜接,其文化內容提供瞭解臺灣早期漢番關係的重要資料。
十三行遺址位於淡水河口南岸,觀音山前緣之河口沖積平原上,約在東經121°2400,北緯25°1000,行政上隸屬臺北縣八里鄉頂罟村。遺址所在地形為一古老沙丘,標高級在五公尺左右,其範圍呈梯形,北寬約一百五十公尺,南寬約三百公尺,東西長度約一百八十公尺,全部面積約四○○○○平方公尺。由於其文化資料皆埋藏在地下,非經全面發掘,無法瞭解其特徵。
遺址位於八里坌市地重劃區內,且為八里污水處理廠施工現址。前經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學組進行發掘,先後兩次發掘一百六十一平方公尺發現陶器、石器、金屬器、玻璃製品、骨製品、生態遺留,墓葬、建築遺留等文化資料,可見遺址所保存之史前文化遺存相當豐富。
遺址上部分地區正進行污水處理廠相關工程,該工程進度屬行政院列管事項,為免該遺址地下埋存之文化資產受工程破壞,宣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78年10月21日昭開協商十三行遺址發掘維護事宜會議,協商結論事項由中研究院搶救發掘,並於該工程全面開工時進行工程中之監測,視發現情形隨時挖掘,其發掘資料並做適當整理和保存。
引用:http://tour.tpc.gov.tw/TourInfo/Temple/Temple.asp?QTPID=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