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認定你的另一半嗎?
100% 愛與100%選擇
還記得陳百強有一首歌「等」。
很喜歡入面的幾句:「莫道你在選擇人,人亦能選擇你,公平原沒半點偏心」。
選擇原來是一種高深學問!
要下決定也需要一種很大的勇氣,因為當選擇過後,接下來的不再是選擇,而是一份責任承擔。
可是,人的慾望係無止境的,即使手中有一物,卻仍渴望擁有更好的。學習、工作,甚至愛情都是一樣的。
透過「選擇」擁有一個好情人時,而發現另一個比情人更好的「選擇」時,自私之心便生起,之後又可能再一次去重新「選擇」過對本來的情人而言,這算是世上最不公平的事之一吧?
合則聚,不合則分,似乎是人們所認為的廿一世紀新世代戀愛模式。
因為性格不合而分手、離婚的人有很多,但這世界真的有這麼多「有眼無珠」的人去選擇與自己「性格不合」的人做情人嗎?
還是因為人們有太多選擇,才導致兩人分開。
因為有選擇,才會有貪新忘舊的情況出現,
因為有選擇,才會不珍惜身邊的人;
因為有選擇,才會沒有耐性;
因為有選擇,才會分手。
可以選擇拋棄這一位,可以選擇追求更好的一位,因為你知道你還可以選擇 !
可是,認定了另一半的人,是否應該放棄「選擇」這權利呢?
如果你已認定你的另一半是一位可以廝守終身的伴侶,那你為甚麼還需要「選擇」呢?
當你認定了一位伴侶,你就應該替自己刪去「選擇」這權利。
因為你知道你們會廝守一輩子,當發生問題時,你會想辦法解決,卻不會想辦法去選擇追求另一位,這是逃避問題,不是面對問題。
「性格不合」,是一個逃避問題的藉口,也是一個很常用的藉口。
怎樣才算「性格吻合」?雙方有共同嗜好?共同興趣?還是有共同目標、共同想法?
人人的性格也是不同的,根本上就是因為「性格不合」而令人一起的導致兩人分開的原因很多時都是因為溝通出現了問題。
每個人對溝通的定義、需要也不同。
有表面上的:你今天吃飯了沒有?
也有心靈上的:你是不開心吧?
只是一句簡單的問候,其實已經是溝通的橋樑了。
真正因為「性格不合」而分開的人其實只是很少數,若人人也是性格不合的,那為甚麼還有人可以廝守終老?
「愛」是化「不合」為「適合」的能量,只要你愛你的另一半,還會有「性格不合」的情況出現嗎?
「選擇」是多少人所嚮往的,但它極有可能會破壞了一個幸福美滿的人生。
人人都懂得適時不再選擇的話,生活一定會更加美好,情侶們一定會更加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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