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遇見


其實我有理由恨你,你何以那麼自信,自由,從容。我卻如此的放不開。我有理由討厭你,你何以那麼隨心所欲,來去自如,而我卻總是被動,總是等待。很多次,我想試著去了解你那捉摸不定的心,可每次都徒勞無益。有很多次,我想試著排程有你的將來,然而卻總是看不清楚,也許我們注定沒有將來。

  人說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種緣分,我的時間是對的,只是沒想到和你存在著時差,以為的緣分原來也只是誤會一場。我彷徨過,掙紮過甚至想就此妥協,可我終究還是明白了無論怎樣也不會成為你生命的主角。為什麼不死心?反正已經沒有了希望,沒有了堅持的理由。就當是場夢吧,就算還有餘悸,也只不過是大夢初醒的惶神,沒有誰也一樣活。

  可是我不想恨你,不是原諒了你,更不是要委屈自己。是因為恨你會讓我的心放不下,讓自己走不出你的世界,讓自己更痛苦。所以請離開吧,走出我的世界,不要再有交集,不要回頭,也不要再遇見了。

  不要再遇見了,以何種方式都不要遇見。不要說什麼還是朋友的傻話,這可能有些冷酷,但傷害過人怎麼能成為朋友呢?心痛過怎麼能若無其事的轉身?過得好壞都已與我無關。過得好不是為了證明給誰看。顯示自己的幸福是種賭氣的幼稚。想要忘了,就沒有理由再提起,沒有必要再考驗自己已經平靜的心態;過得不好,也不要再回頭,人生哪有那麼多的反復,好些事過了這村就真沒有這店了。

  人生能有多少個十年?在一起的日子不知道珍惜,沒有機會傳回去。就算喜歡一個人是欠了一個人的債,可柔軟的心也會被現實打磨的堅硬起來。感情經不起冷漠的考驗,人心也經不起世事的刁難。有些事會在熟悉後厭倦,有些人會在了解後後悔。特別是面對太多無望與傷痛,早知如此絆人心,還如當初不相識。

  記憶是一個人最大的財富,也是令人痛苦的罪魁禍首。無法刪去,發生過的誰又能改變呢?只是不好的盡量別讓它繼續,要放手就盡量放手。對於傷害過或受過傷的人,最好的事就是不要再遇見,形同陌路吧,沒有交集,沒有聯系,才能真正開始新的生活。過去已經回不去,就過去吧。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hxi7RImaFRs8iX3OysuUWj.O87qBKA--/article?mid=109469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落葉之楓 的頭像
    落葉之楓

    ☆★風吹向落葉。隨風飄落的楓葉。學習的園地-落葉之楓部落格小天地★☆

    落葉之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