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擁有太少,而是欲望太多,因而造成心理貧窮。
從前,有兩位很虔誠、很要好的教徒,決定一起到遙遠的聖山朝聖。兩人背起行囊,風塵仆仆地上路,發誓不達聖山朝拜,絕不返家。
兩位教徒走啊走,走了兩個多星期之後,遇見一位白髮年長的聖者。這聖者看到兩位如此虔誠的教徒千裏迢迢前往聖山朝聖,就十分感動地告訴他們:“這裏距離聖山還有十天的腳程,但是很遺憾的是,在這十字路口我就要和你們分手了。在分手前,我要送給你們一個禮物。什麽禮物呢?就是你們當中一個人先許願,他的願望一定會馬上實現;而第二個人,就可以得到那個願望的兩倍!”
此時,其中一教徒心裏想:“這太棒了,我已經知道我想許什麽願,但我不能先講,因為如果我先許願,我就吃虧了,他就可以有雙倍的禮物!不行!”而另外一教徒也自忖:“我怎麽可以先講,讓我的朋友獲得加倍的禮物呢?”於是,兩位教徒就開始客氣起來,“你先講嘛!”“你比較年長,你先許願吧!”“不,應該你先許願!”兩位教徒彼此推來推去,“客套了”一番後,他們就開始不耐煩起來,氣氛也變了:“你幹嘛!你先講啊!”“為什麽我先講?我才不要呢!”
兩人推到最後,其中一人生氣了,大聲說道:“餵,你真是個不識相、不知好歹的人耶,你再不許願的話,我就把你的狗腿打斷、把你掐死!”
另外一人一聽,沒想到他的朋友居然變臉,竟然恐嚇自己!於是想:你這麽無情無義,我也不必對你太有情有義!我沒辦法得到的東西,你也休想得到!於是,這一教徒幹脆把心一橫,狠狠地說道:“好,我先許願!我希望——我的一隻眼睛——瞎掉!”
很快地,這位教徒的一只眼睛瞎掉了,而與他同行的好朋友,也立刻瞎掉了兩只眼睛!
原本,這是一件十分美好的禮物,可以使兩位好朋友共享,但是人的“貪念”與“嫉妒”,左右了心中的情緒,所以使得“祝福”變成“詛咒”,使“好友”變成“仇敵”,更使讓原來可以“雙贏”的事,變成兩人瞎眼的“雙輸”!
在巴拉圭有一對即將結婚的夫妻,因為中了一張七萬五千美金的“高額彩券”而高興地大喊大叫、相互擁抱。
可是,這對馬上要結婚的新人,在 中獎後隔天,就為了“誰該擁有這筆意外之財”而鬧翻了。兩人大吵一架,並不惜撕破臉皮、鬧上法庭。
為什麽呢?因為這張彩券當時是握在未婚妻手中,但是未婚夫則氣憤地告訴法官:“那張彩券是我買的,後來她把彩券放入她的皮包內,我也沒說什麽,因為她是我的未婚妻嘛!可是,她竟然這麽無恥、不要臉,居然敢說彩券是她的,是她買的!”
這對未婚夫妻在公堂上大聲吵鬧,各說各的理,絲毫不妥協、不讓步,讓法官傷透了腦筋。
最後,法官下令,在尚未確定“誰是誰非”之時,發行彩券單位暫時不準發放這筆獎金!而兩位原本要結婚的佳偶,卻因爭奪獎券的歸屬而變成怨家,最後雙方決定取消婚約。
有人說:“結婚,經常不是為了錢; 離婚,卻是經常為了錢!”
的確,人的私心、貪婪、嫉妒,常使人跌倒,重重地跌在自己“惡念”的禍害裏。
事實上,我們所擁有的,並不是太少,而是欲望太多;
欲望太多,就使自己不滿足、不知足,甚至憎恨別人所擁有的、或嫉妒別人比我們更多,以致心裏產生憂愁、憤怒和不平衡;
欲望太多,是一種心理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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