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
    


事情一到糾纏的份上,就是真正結束的時候了。


糾纏,不論你想表達的是愛意還是仇恨,但結果都是使自己更加痛苦和憤怒的一種自虐方式。


如果不糾纏,有些事情可能還會有轉機,可一糾纏起來,機會盡逝,深淵無底,餘恨綿綿無絕期。
 
 

糾纏的原因有大致有幾種,或許是因為愛意難消,一定要讓對方說個明白;

 

或許是恨意難解,一定要別人受懲罰;


或許就幹脆是個牛角尖,自己鑽在裏面出不來還非要拿出來當事說。

 

為小事糾纏是不值得,為大事糾纏是沒水準,為沒事找出來的事糾纏就純屬無聊了。
 
 

糾纏一開始,就把自己的尊嚴放在別人的腳底下了,別人踩,你憤怒,糾纏升級。

 

別人不踩,你又覺得沒勁,糾纏得更加事無忌憚。

 

本來你可能是受了委屈值得同情,糾纏下去的結果卻是把你自己弄得面目可憎,讓親者痛,仇者快。

 

所以,如果你打定了糾纏的主意,就別說別人踐踏了你的尊嚴,你給的機會,給的時間,甚至別人踩輕你還不樂意。

 

我這樣說可能有些殘忍,但不是嗎?

 

愛走了還可以再來,恨生了可以釋懷,牛角尖也有鑽破的那一天,可如果尊嚴也跟著一起陷落,你靠什麼再重來?

 

要知道,即使生活奪走了屬於我們的一切,只要我們還能有尊嚴得好好活著,那麼希望就永不磨滅。
 
 

不要糾纏,無論發生了什麼事情,面對什麼樣的人,我們都要擁有可以放手一切的胸襟與坦然。

 

愛情走了,你還不能揮淚告別的話,就先將那愛深埋心底,給點時間吧,總有一天它會再開出花來,已經是在另一番天地裏。

 

冤冤相報,要何時了?你不想讓別人過舒服了,你不也得全程相陪?如果對方真是個混蛋,你,值得嗎?

 

牛角尖就更不要鑽了吧,偏執的結果常常是自己的先毀滅,這是自虐的最高境界了,還往往沒有人願意向你投去同情的一瞥。
 
 

糾纏,就是和自己過不去,至於你糾纏的那個人,也未必有你想象的那麼難受。

 

也許人家已經開始了幸福的新生活,就更不會把你當回事了。

 

有些事情的結果已不能改變,說服自己接受不能改變的事實,才是對自己最負責任的一種生存態度。

 

也許你很痛,也許你很苦,也許你已經咬碎了牙關,但請相信,一切總是會過去。

 

這也不是忍,而是放。

 

我能理解,事情發生後,痛苦襲來時,我們不一定都能做到多麼的高尚,那就先別想著對別人的寬容與慈悲,我們最起碼要先放過自己。


  
永不糾纏。“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也是要兩個人相許才能達到的境界,不是你一個人的抵死糾纏。

 

如果什麼事情還能夠挽留的話,用的也是愛的慧根,不是瘋狂的追趕。

 

離開可以無言,轉身可以優雅,原諒可以微笑,傷口可以無痕,愛情裏也可以鬥智鬥勇,再強大的敵人都能夠在談笑間灰飛煙滅。

 

親愛的,我們都有一雙隱形的翅膀,遠處,有愛的呼喚。
 
 

葉子的離開,不是風的追求,也不是樹的不挽留。

 

它只是在季節的更替裏,做了最早的放手,來年好在枝頭綻放成第一抹新綠,去親吻生命裏的又一個春天。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JK4bxx.DRUawVmpLu8HGcvI-/article?mid=4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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