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可愛”變成“美”
 
  

很多女孩結婚後或者和男朋友相處久了,會感覺到對方對自己的熱情迅速減少了,原來的殷勤變成了敷衍,原來的愛憐變成了應付……自己很失落但是又說不出來,總不能放下自尊去問問對方為什麽不愛自己了吧,尤其是有時候對方也不承認不愛了。


  

很多人將之解釋為激情的消退,甚至計算出激情只有31個月,或者還有別的數字,比如11個月等等。


  

我也不否認激情會因為相處長久而消退,就像我們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一樣。有時候因為註意力從追求對方轉移到了養家糊口或者其他的愛好上邊,也會造成對愛人的忽視。


  

但激情或者說情愛真的會消失的那麽快嗎?會完全消失而最後轉變成親情嗎?

  
  

男孩子愛上一個女孩,無疑是有激情的成分的。不可能開始的時候就全是理智,那就是騙了。那麽為什麽會喜歡女孩呢?很簡單,因為女孩可愛!


  

這種可愛有三種因素:生物因素、社會因素和心理因素。


  

生物因素,毋庸置疑是愛情開始時候決定性的因素。


   

窈窕淑女不光是君子好逑,是個男的就好逑。可能沒有哪個男的真正拒絕美麗的女孩。所以生物因素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但生物因素比較穩定的,一段時間內不會變化,所以就會產生審美疲勞現象——“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


  

那麽社會因素呢?我們的主流價值觀還是男人是家裏的主角,尤其可愛的女孩常常會在大事上很依賴男方,所以潛移默化的就把權力移交給男的了。在權力移交以後,支配一方自然會想著把握大局,而忽視小的方面。


  

要做到這個把握大局,當然就要理智,要克制很多負面情緒,同時就會失去一些生活樂趣和浪漫了。比如去走親戚啦,守某些規矩啦,為了男方的面子必須去做些不愛做的事情啦……這些都會造成雙方的摩擦,以致影響感情。


 

心理因素呢,那就是可愛是表面的,是不能長久吸引對方的。


  

不管是溫柔可人也好,嬌憨可愛也好,如果長期的靠撒嬌或者使小性兒來讓對方屈服,讓對方讓著自己,終於有一天對方會煩的。會覺得這樣的女孩不懂事。


  

可愛的女孩就變成了幼稚的女孩,又會從幼稚的女孩變成煩人的女孩。再加上前邊生物因素和社會因素的作用,最終男方會逐漸遠離女方了。

  
  

那是不是真的沒法子呢?結婚了就只能做賢妻良母了嗎?就必須成為被動的受支配的一方了嗎?就不能保持可愛的個性了呢?肯定不是的!


  

但必須要做到一件事,那就是……把可愛變成美!

  
 

 美,是不同於可愛的。可愛是青春靚麗也好,是嬌媚溫柔也好,都是外在的表現,而美,卻實實在在要是內在的表現。


  

做一個可愛的女孩並不難,但是做一個美的女孩,必須有相應的修養。


  

那些瘋狂追星的女孩雖然很可愛,但是三十歲了還“瘋狂”追星的,就被看成是“不嫩裝嫩”了。


  

把對外界的註意轉移到自己內部,讓自己的內心獲得自由,這樣的女孩就獲得了美。

很玄是嗎?其實不玄。


  

就是女孩要有真正自己的東西:有自己的價值觀,有自己的信念,有自己的主見,有自己的愛好,有自己的個性,有自己的見解……也就是要有自我。


  

真正把握了自我的女孩,才能把自己的可愛變成美,而美是一輩子不斷完善的,也就有了無窮的魅力。


  

擁有這樣的美的女孩,還怕對方跑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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